“臭氧已成为影响夏季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其中,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汾渭平原6月至7月为臭氧污染最重月份,长三角地区6月至9月为污染最重月份,珠三角地区9月至11月为污染最重月份。”在生态环境部2日前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强调,近年来,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夏季臭氧污染已成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拦路虎”,与秋冬季PM2.5污染成为挡在我们面前的“两座大山”。
环境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337个城市的臭氧平均浓度为148微克/立方米;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41.7%,仅次于占比为45%的PM2.5。“现阶段我国臭氧污染的根本原因是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还维持在较高的浓度水平,从而在强日照、高气温、少云量、弱风力、少降雨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加速光化学反应,造成臭氧浓度超标。”柏仇勇介绍,我国臭氧污染在空间分布上与PM2.5较为一致,主要原因是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既是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的前体物,也是PM2.5中二次组分的主要前体物。例如,2019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既是PM2.5的污染较重区域,也是臭氧浓度较高区域。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此前表示,从6月开始,生态环境部将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长三角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由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帮扶工作的重头戏是“2020年VOCs治理攻坚行动”。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也强调,此次攻坚行动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时间尺度上聚焦夏季6月至9月,空间尺度上聚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行业上聚焦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
臭氧污染比PM2.5污染更隐蔽,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对眼睛和呼吸道的刺激和损伤作用。“研究显示,臭氧平均浓度超过160微克/立方米,才会对人体产生影响,因此大家不要谈‘氧’色变。”柏仇勇指出,通常情况下,臭氧超标时段一般集中在午后气温较高、阳光较强时,在此期间只要尽量减少外出及室外活动,臭氧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就可防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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