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卖不完的面包全部扔掉? “临期食品”其实大有市场
发布时间: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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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保质期的“临期食品”不但没被嫌弃,还逐渐受到消费者的热捧。科学认识临期食品,才能在食品安全和减少浪费之间找到平衡点。

撰文/记者 赵天宇 编辑/丁林

新媒体编辑/房永珍

采访专家

何计国(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

何 丽(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也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上世纪90年代初,王家卫为电影《重庆森林》里那位总买过期罐头的主角写下这些经典台词的时候,一定想不到,2021年有几百万年轻人爱上了“临期食品”。

▲《重庆森林》剧照(图片来源于网络)

当然,年轻人吃临期食品并非为了向电影致敬,他们的动机很单纯,就是“好吃又便宜”,并且是非常便宜。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临期食品”,仿佛打开了廉价美食的“潘多拉盒子”,零食饮料应有尽有,它们普遍只有原价的1-3折,还包括许多平时价格不菲的进口食品。网络上甚至出现了专门销售临期食品的独立电商平台。

除了在线上售卖,临期食品也主动到线下攻坚。在各大城市的街头巷尾当中,出现了不少“特价食品店”“进口食品折扣店”,以低价售卖临期食品吸引路人抢购——保质期越近的,价格就越低。

今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食品浪费法》,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随后,一些商家大量抛弃临期食品的新闻引发了社会关注。

▲央视记者在南京一家面包店问:当天卖不完的面包会否特价处理?品相不佳能否补救?店员均答:“直接扔掉,报废。”(图片来源:东方网)

那么,临期食品能不能吃?多吃临期食品是不是为节约粮食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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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的保质期是如何界定的?

顾名思义,临期食品指的是临近食品包装标注的“保质日期”的食品。想了解临期食品,就要先对食品保质期有一个正确的认知。

按照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以下简称《通则》)的规定,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已经说明或不必说明的特有品质。”

某种食品的保质期是如何确定的?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何计国表示,厂家一般会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保质期内食品的食用品质不应有明显的劣变,包括外观、颜色、口感、味道等;另一个方面,还要考虑食品的卫生品质,保质期内的食物,不应出现微生物引起的腐败变质现象。

具体到方法上,有些厂家会开展稳定性试验,用恒温恒湿试验箱模拟食品的贮藏条件,通过记录和分析食品质量的变化而得出保质期;有的厂家则在现有研究成果和文献的基础上来说结合食品的生产、流通过程来确定保质期;有些厂家干脆参考相似食品自行确定保质期,毕竟并非所有食品生产厂商都具备试验和研究的能力。

食品变质是一个缓慢量变的过程,而不是某一瞬间发生质变。何计国表示,根据定义,临期食品仍在保质期内,因此无论从法律还是健康上来说都是安全的,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但大家还是要量力而行,不建议购买太多,否则临期食品容易变成过期食品,食用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何丽也表示,保质期是一条“参考线”,并非一条“红线”。不仅临期食品可以放心食用,某些过期食品其实也可以吃,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瓶装水也有保质期,部分原因是考虑到塑料瓶的老化(图片来源于网络)

例如,经过巴氏杀菌处理的鲜牛奶,超过保质期以后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基本就不能食用了。但一些水分较少的干果、真空包装的大米等食品超过保质期以后,如果包装完好,色香味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则依然可以食用,“但无法保证口感、营养和健康。”何丽说。

“总的来说,我们还是不推荐消费者食用过期食品,尤其是一些老人、儿童和肠胃功能不好的消费者,最好还是在保质期以内食用,或者尽量避免食用生冷的临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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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曾经标注“保存期”

其实,食品除了保质期,还有“保存期”的概念,保存期时长大于保质期,这等于给食品质保增加了延缓时间——过了保质期不代表食品不具有食用价值,但过了保存期食品肯定不能食用。

记者在2004版的《通则》当中找到了有关保存期的描述,食品保存期指的是“该食品在任何规定贮藏条件下,预计保存的最后期限,在此日期之后,产品可能不再具有消费者期望的品质特性。并且食品不宜再销售。”

从2011年4月20日开始,随着新版《通则》的正式实施,食品包装不再标注保存期,而是统一改为保质期。

保存期缘何“消失”?何丽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首先,新版《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生产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标注统一为保质期符合法律规定;其次,“保存期”和“保质期”字面意义过于接近,不乏有商家故意混淆概念,在包装上标注保存期,给消费者带来误解。

实际上,国外对于保质期的理解也各有不同。根据国际法典委员会制定的《预包装食品标识法典通用标准》的规定,食品标签上应该标注“最短保存期”(Date of Minimum Durability)、“出售截止日期”(Sell-by-Date),“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和“此日期前食用”(Use-by Date)。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也有一些国家,根据食物的性质将标注划分为“消费期限”和“赏味期限”,其中“消费期限”多用于容易腐烂的食品(如生鲜食品),提示消费者能够食用的最佳日期;而“赏味期限”则多用于品质不容易变坏、易于保存的加工食品,在赏味期限内都可以保证食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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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期食品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在物质匮乏的年代,“低价清库存”“打折卖尾货”对于食品领域曾是陌生的词汇。但如今,临期食品正撑起一个市值百亿的市场。

数据显示,全球每年浪费的食物重量超过13亿吨,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完全可以正常食用的“临期食品”。2020年,国内零食行业的市场规模已经突破3万亿元,即便按照1%的库存沉淀计算,临期食品的市场规模也突破了300亿元,展现了巨大的市场潜力和价值。

▲记者在某临期食品店注意到,临期食品大多被包装成“特价商品”销售,并且价格相当便宜(摄影:赵天宇)

实际上,消费临期食品的行为在发达国家早已普及,甚至成为社会常态。例如,法国政府曾出台法令,将临期食品捐赠给慈善团体;日本对于临期食品折扣力度较大,甚至会对消费者购买临期食品的行为予以奖励。

今年,临期食品突然在国内也逐渐走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公众的消费行为和理念都在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寻找健康、品质与价格的平衡点,这给“物美价廉”的临期食品创造了很好的市场机会。

另一方面,随着国内节约粮食观念的逐步普及,尤其是《反食品浪费法》的实施,不少商家开始注意避免生产浪费和过度营销,及时减轻库存积压,并将临期食品打折销售,让消费者和商家都能共赢。

不过,万事开头难。消费临期食品在国内仍是新生概念,社会对这类行为的接受和认同依然面临着不小挑战。

▲《重庆森林》剧照(图片来源于网络)

工商部门曾明确,临期食品售卖前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但不少商家并不遵照执行,只以“特惠”“折扣”等字眼代替;一些专卖商店中的临期食品是外国进口的,但其中一些产品的经营资质和进货渠道并不透明;有的商家甚至有“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行为,无形中为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对于临期食品的走红,何计国认为,一定量的临期食品流入市场,对于减轻库存、减少食品浪费是有益处的。但是,如果市场上长时间出现大批量的临期食品,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工厂与市场联系不够紧密,供应和销售环节脱钩,同样容易造成浪费,需要引起注意。

出品:科普中央厨房

监制:北京科技报 | 科学加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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