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推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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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基地应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和资源特色,建有较为完善的自然教育设施,可提供自然观察、自然游戏、自然文创、户外运动、科考研学等各类型自然教育产品与服务,主要包括自然教育之家、自然教育径和自然教育解说系统。
(二)基地应配备固定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负责自然教育课程与活动的组织策划、设施更新与维护、访客咨询、预约及管理、基地安全保障等工作。
(三)基地应组建自然教育导师团队和自然教育志愿者队伍,提供与自然教育课程、活动相应的解说服务。
(四)基地需至少提供1套系统化的自然教育课程,课程数量不少于3项,定期举办自然教育课程与活动,一年不少于12次。
二、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填报《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纸质6份和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编印成册1份和电子版)。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基地区位及四界范围图(比例1:10000);
(3)基地权属证明材料;
(4)基地照片和说明,10张以上;
(5)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照片和说明,10张以上;
(6)其它证明材料,如建设规划、课程策划材料、课程教材、宣传册等。
(二)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将有关材料向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申报,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复审,逐级申报至省林业局。省林业局直属单位直接申报。
2.省林业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经认定的自然教育基地名单将在广东林业网向社会公布。

详情见附件:
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推选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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