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可以在深圳办理退休吗?
发布时间:2020-08-14
浏览次数:5181

大家应该都知道

养老金和当地的平均工资

是息息相关的

因此在不同的地方办理退休

所能领取的养老金就不一样啦

最近小编也发现很多人在问

我是非深户的

可以在深圳办理退休吗?

可以的话缴纳多少年社保才可办理?

 

首先直接回答

非深户可以在深圳办理退休

条件如下

 

在深圳办理退休条件

 

在深圳市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深圳市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及其他省份或省内其他统筹区的转入的缴费年限)。

 

其中2、3条比较好理解,大家比较多疑问的是第一条,如何确认养老保险领取地呢?

 

如何确认待遇领取地

 

确认待遇领取地的两种基本情况:

1、跨省流动就业人员

所谓“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就是指先后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参保的跨省工作者。

 

对于这类人的待遇地,遵循以下原则:

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则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

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❸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则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

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则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

 

提醒:上述规定适用于跨省流动人员确认的待遇领取地,该办法确认的待遇领取地以省一级为单位。

 

2、广东省内待遇领取地的确认

如按上述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东省的,再以省内最后参保的地市作为省内待遇领取地

举例说明

 

举例1:小王1997年-2008年在深圳工作,参保11年,2009-2019年去上海工作,也参保11年。如果2019年之后返回户籍所在地福建工作并参保,那么待遇领取地在哪?

答案:户籍所在地福建。

 

举例2:小王是福建户籍,1997年-2008年在深圳工作,参保11年,2009开始去上海工作,并且一直在上海工作并参保10年以上,待遇领取地在哪?

答案:在缴费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上海。

 

举例3:小王是福建户籍,1997年-2008年在深圳工作,参保11年,2009开始去上海工作,在上海工作参保只有8年,回到福建后未工作也未参保。待遇领取地在哪?

答案:在深圳。因为小王的上一个参保缴费满10年(老胡参保11年)的原参保地为广东省,而广东省内以养老保险最后参保地作为退休待遇领取地,即为深圳市。

 

举例4:小时是福建户籍,如果小王在每个地方都没有缴纳满10年,还能领退休金吗?

答案:可以领取,待遇领取地在户籍所在地福建。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

可以在留言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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