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扶持发展海洋经济 最高资助金额1500万元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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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扶持发展海洋经济 最高资助金额1500万元


(深圳商报记者 王海荣)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第二批扶持计划(海洋经济类)日前正式组织实施,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7月12日,记者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本次扶持计划面向海工船舶智能化及海洋观测和探测领域,重点发展海工船舶的智能化信息化装备、船载传感器、深海观测仪器和运载设备等。

资助对象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项目建设地点必须位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或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项目单位要求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近三年主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且申报单位已落实全部项目投资金额。

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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