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发布两项文化领域政策 鼓励文艺精品创造、非国有博物馆发展
发布时间: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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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坪山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实施坪山区文艺精品创作促进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圳市坪山区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坪山区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工作,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按照“正而新、小而精、特而亮、惠而美”的文化发展线路,大力推动文化事业发展,近悦远来的东部文化新高地加快形成,居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充分挖掘在地文化,打造属于坪山的特色文艺品牌,提升坪山城区文化软实力。

“1+N”体系推动文艺精品创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共建人文湾区”、先行示范区塑造“城市文明典范”等部署要求,推动全区文艺事业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坪山区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坪山区文艺精品创作促进工程的意见》。

《意见》聚焦坪山区文艺发展实际,是全市各区中第一个提出促进文艺精品创作的指导性的实施意见,全面涵盖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原则性内容,并明确提出将陆续加快推出文艺创作生产、名家工作室建设、创作基地培育以及文艺社团发展等系列配套扶持办法,形成全面、系统的“1+N”政策体系。

《意见》实施全方位扶持,提供场所空间、经费补助、展示平台等保障,确保政策落地生效。倡导艺术机构、策展团队、文艺名家、在校艺术生等多主体参与,激发全民文艺创作热潮。同时,实施艺术驻地创作,鼓励发展具有地域性、辨识度的文艺品牌,体现坪山在地特色。创新探索全媒传播,通过开展“影像坪山”“微聚坪山Virtual Pingshan”等系列活动,推动坪山的创新文化、特色文化“走出去”。

《意见》紧紧围绕平台、阵地、人才等关键元素精准发力,聚焦平台搭建,成立文艺评审委员会,搭建文艺创作规划研究、咨询论证的专业平台。聚焦阵地培育,整合利用各类空间资源,建设文艺创作基地等主阵地。聚焦人才集聚,坚持“引才”“育才”“用才”并重,推广“名师带学徒”模式,形成“文艺领军人物+青年文艺人才+文艺储备人才”三大主体梯队。

《意见》提出文艺精品创作的“五大目标”,相应地提出全面实施促进文艺精品创作“十大计划”,并在每个计划的总体统筹下分类提出具体的创作任务,以工程化、项目化的方式扶持发展推动一批具有品牌性、地域性的文艺创作项目落地。

五大目标:

▲创作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优秀文艺作品;

▲打造一批集传统历史文化特色与现代创作生产能力于一体的文艺创作基地;

▲扶持一批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集聚专业领域优秀资源的文艺名家工作室;

▲发展一批管理有序、运行规范创作产出成果理想的知名文艺社团;

▲培育一批紧跟时代步伐、艺术创作能力强的新型文艺人才。

十大计划:

☆实施文艺精品引领计划

☆实施文艺品牌创新计划

☆实施群众文艺繁荣计划

☆实施艺术驻地创作计划

☆实施文艺名家工作室建设计划

☆实施文艺创作基地培育计划

☆实施文艺社团品质提升计划

☆实施文艺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

☆实施国际化城区文化推广计划

☆实施在地文化挖掘传承计划

在坚持党委、政府的统筹指导下,《意见》注重引入业内专家权威力量的指导参与,强化专业支撑。同时,明确以结果为导向,制定文艺作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综合运用群众评价反馈、第三方评价、专家评估等多种形式,完善评价反馈机制。

全市首创“全域全景式博物馆”模式

针对当前非国有博物馆分布相对“碎片化”、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坪山区制定《深圳市坪山区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实施办法》,旨在通过从落户、开办、门票、场馆定级、藏品品质、事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坪山区现有非国有博物馆进一步规范场馆建设管理,提升社会服务功能和效益,同时,吸引众多有水平、有能力的非国有博物馆落户坪山,推动建设非国有博物馆集群区,促进坪山区博物馆事业创新发展。

理念创新,秉持“全域全景式博物馆”发展理念。按照以全域、全景、共生、随在的思路,在全市率先提出将博物馆空间覆盖至全区,致力于把整个坪山区作为一个大的、“无围墙”的博物馆来打造,鼓励充分挖掘利用好在地生态自然景观、历史建筑遗存、品牌工业制造、创新发展空间等丰富的本土资源,扶持发展具有坪山特色的非国有博物馆。

全面覆盖,实施差异化梯度扶持。明确扶持对象覆盖了已设立非国有博物馆、新设立非国有博物馆、新迁入非国有博物馆以及非国有博物馆集群化运营机构等四类主体,确保了每一家在坪山开设的非国有博物馆均能获得相应的扶持。在全面覆盖的前提下,针对场地空间载体、藏品数量品质、展厅面积、场馆定级、运行评估等指标差异,分别给予梯度分明的扶持额度。

集群发展,发挥博物馆群的规模化效应。在全市率先提出发展非国有博物馆集聚区,打造以某一非国有博物馆为核心,集聚与其相关的其他非国有博物馆、展馆等文化空间所形成的集群区域。通过集群的方式,打破当前传统单体博物馆的限制,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形成集聚组合,共建共享,培育促进处于萌芽、潜在状态的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博物馆群。

注重活化,全面推广“文物保护+文化服务/文创空间”模式。考虑到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场地空间需求,全面推广“文物保护+文化服务/文创空间”模式,鼓励在遵守文物、历史建筑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托本土传统特色风貌优势,活化利用产权清晰、位置适宜、条件成熟的文物历史建筑,打造更具历史文化内涵的非国有博物馆,并给予最高可达70%的开办扶持。

综合扶持,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可持续发展。实施全方位扶持,除了设置传统落户开办扶持、门票补贴、临时展览补贴外,还增加场馆定级及藏品品质奖励等。同时,从前期落户开办所需的场地租赁、改造装修、设备购置,到后期运营时期的物业管理、评估定级、事业发展等,全链条、各环节都安排给予一定的扶持,有效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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