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科普:食品中非法添加硼砂的危害
来源:食安赣州
发布时间:2020-08-05
浏览次数:2204

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硼砂的危害
 

  1、什么是硼砂?

  硼砂是一种含硼矿物及硼化合物,不能用于制作食品,却具有危险毒性的化工原料。多用于玻璃和搪瓷行业。是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添加制作食品的非食用物质之一。

 

  2、食用含硼砂的食品,对人体有什么危害呢?

  硼砂是一种强致癌物,国家已明令禁止硼砂作食物用途,在食物中放硼砂是违法的。

  食用含硼砂的食品会对人体产生累积性损害,长期过量摄入硼,对人体生殖、发育和内分泌系统有毒性影响。

  短时间摄入大剂量硼,可能导致急性中毒。硼砂的成人中毒剂量为1-3克,成人致死量为15克,婴儿致死量为2-3克。
 

   3、如何鉴别食品中含有硼砂?

  硼砂可能非法添加的主要食品为黄元米果、腐竹、烫皮、粽子、凉皮、饺子皮、馄饨皮、炒米花糖、丸子、萨琪玛、虾、鲜肉等。多数添加了硼砂的食品摸起来有滑爽的感觉,食用起来更有劲道而富有弹性,还会有轻微的碱性味。另外,加了硼砂的黄元米果和腐竹等产品色泽亮丽,韧度高,久煮不糊;涂抹了硼砂的生猪肉会失去原有的光泽,比粉红色的廋肉要深暗一些;使用硼砂防止虾类黑变以保其色泽美观等;丸子煮过后会没有肉丝或肉筋但有筋道,如果是正宗的肉丸子鲜味会比较淡,外表可以看到肉纤维。
 

   4、如何在食品中不添加硼砂,又能达到食品口感的效果?

  很多传统食品不放硼砂反而能够凸显食品的原汁原味。可以通过改善食品原料的品质同样也可以达到效果,比如大米的品种,另外,还可以通过添加木薯粉来替代硼砂。吃食品不能图一时口感,要有益于身体才是健康之道。
 

   5、硼砂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有哪些?

  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国家食药监总局在2008年发布了五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硼砂被列入第一批,属于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6、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硼砂)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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